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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宁夏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15:29:48
宁夏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宁环协发〔2024〕1101号
关于征集宁夏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宁夏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领行动,充分发挥环保产业在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示范作用,提升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宁夏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面向科研机构、高校、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或认证咨询机构等企业单位,征集环境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监测、设施运行、设备运维、环保工程、药剂、环保设备、等从事环保研究或管理工作的专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无被取消相关专家资格等情形。
(三)熟悉环境保护领域或行业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 ;或具有中级职称,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满5年;或机关事业单位副处(或相当于副处)以上职级,从事环保管理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包括“服务认证审查员”、“产品认证检查员”等);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咨询、研究、评审、验收等工作。
(六)能够积极参加宁夏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七)本人自愿,并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
二、工作职责
(一)为自治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专业的决策咨询、科研攻关、课题研究等支持。
(二)参与自治区环保产业等领域相关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与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三)参与自治区环保产业等领域相关建设项目的认证评审。
(四)参与自治区环保产业示范创建、行业能力评价、环保领域监督等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填写《宁夏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附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或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宁夏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审核研究后确定,纳入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分研究和评审2个类别,每2年选聘一次。
(三)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宁夏环境保护产业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丁宏伟 联系电话:0951--8530693
联系邮箱:3894859177@qq.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恒安北街178号
附件:1.宁夏环境保护产业专家申请表
2.宁夏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库专家承诺书
宁夏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